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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0 来源: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区将重点围绕特色体育产业区、户外运动休闲区、中阿国际体育交流基地建设,着力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布局,把宁夏建设成为具有较强产业辐射与带动能力、特色鲜明、发展有序的创新型体育产业区。

《意见》指出,全区体育产业总体布局划分为“一区两带”。“一区”为银川体育产业中心区,包括银川市及周边1小时车程可达地区,主要依托该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湖、河、渔等资源优势,打造中阿体育交流和体育商贸、竞赛表演、运动休闲、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体系,对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两带”为黄河—清水河体育产业带和贺兰山东麓体育产业带,黄河—清水河体育产业带以黄河、清水河为轴线,以黄河、清水河两岸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为基础,打造南起泾源县,经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北至石嘴山市惠农区的户外运动产业带;贺兰山东麓体育产业带依托贺兰山脉特色山地资源,打造宁夏山地运动产业带。

《意见》鼓励大众参与健身锻炼,带动各种体育消费,实现用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进行体育消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等,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适当比例的工会经费用于职工体育健身消费。将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体操等纳入学校体育重点教学内容,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校园足球队。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区将初步建成以体育服务业为主体、户外休闲运动产业为重点、其他产业为补充的体育产业体系,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14亿元,解决就业1.4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3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1平方米;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发展有序、优势凸显、保障有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23亿元,解决就业2.3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3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

自治区要求,各政府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体育产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体育产业发展列入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并开展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估,定期向社会发布体育产业统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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