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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防控疫情人员设立工伤办理“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20-02-13 来源:华兴时报
2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获悉,为落实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感染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政策,对区内和赴湖北省参加防控和救治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期间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设立“绿色通道”,优化简化即时结算流程,压缩认定、鉴定时限,特事特办,快办快结。
据介绍,我区社保部门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调整随时增补。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医疗救治,属于参保地的,通过工伤保险即时结算系统和财社一体化系统即时结算和清算,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助、医院垫付的工伤医疗费不拖欠;属于非参保地,在区内尚未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结算流程,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援助湖北医疗队人员在湖北省发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保障范围内事故伤害的,由自治区人社厅协调湖北省人社厅配合做好人员救治、事故证明材料提供工作。其参保地人社行政部门根据事故证明材料及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经认定为工伤的,待其在湖北省相关治疗结束后,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同医疗费用垫付单位结算,并向工伤人员支付相关待遇。经认定为工亡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工伤认定结论出具后立即支付相关待遇。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网络、微信、电话报备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伤保险便民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协议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手工报销工伤医疗费的,可实行邮寄方式报销或延期办理。 (华兴时报记者 马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