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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工伤职工可自选81家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新消息报

本报讯(记者   裴艳)“我2008年因为工伤住院,当时自己垫付了11万元医疗费,这次旧伤复发做手术,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的几千元,不用到处跑着报销工伤医疗费了。”12月8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67岁的郭自义谈起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时说,这项新政策给术后行动不便的他带来了便捷。 

2008年,在贺兰县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郭自义在开会后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因为髋关节受伤需要做手术,他一时拿不出11万元的医疗费,只能求助于亲戚朋友,才凑够了费用。出院后,康复期的郭自义不能走路,由妻子拿着他的工伤认定书、医保卡、出院证明、住院发票等材料往返于几个单位报销医疗费,因为不知道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郭自义的妻子跑了整整两天才办完所有手续。十几天后,报销的钱打到了他的账户上。 

今年11月底,郭自义旧伤复发,由于贺兰县本地的医院做不了人工全髋关节翻修术,医院建议他到自治区人民医院就诊,按照新规,郭自义不必办理转院手续,就可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院医保科相关人士介绍,郭自义此次的医疗费超过7万元,受益于即时结算,他出院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必再跑腿报销。 

自治区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9月,宁夏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区81家协议医疗机构全部联网结算,实现跨市、县就医费用及工伤补助秒付。职工因工伤在区内就医不受区域限制,可自行选择对伤情治疗有特长或诊疗经验丰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记者了解到,我区9月25日启动工伤医疗同城化即时结算后,截至11月底,异地住院结算40人次,基金支付69.8万元;异地门诊结算42人次,基金支付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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