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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找到工作能找单位代缴社保吗? 此举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本报讯 (记者 裴艳)8月23日,有读者咨询,自己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可以找一个用人单位代缴社保吗?对此,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单位主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现实中一些人会委托中介冒充用人单位缴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据介绍,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此外,违规代缴社保费对于参保人的权益也会产生影响。由于代缴中介与参保人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代缴的社保参保单位和缴费基数都是虚构的,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当参保人发生工伤或生育小孩时,领取社保待遇的诉求可能不被相关机构受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9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伪造、变造年龄、特殊工种资料、病退资料等,提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通过伪造、变造工龄资料、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通过伪造、变造档案出具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个人及单位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通过伪造、变造档案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谎报、隐瞒个人及单位信息,申请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通过隐瞒死亡或者服刑等丧失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以上各种形式的骗取养老保险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骗取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