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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面对面 ▏@参保人员,你关心的企业(职业)年金问题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2-04-2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近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接到一些有关企业(职业)年金的问题。有市民询问,有参保人员咨询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一回事吗?这两者和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关系,对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有何影响?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工作人员。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虽然两者的名字比较相近,但有一定有区别。”自治区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建立企业年金,是非强制的。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坚持全覆盖、保基本;第二支柱即企业(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负担,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第三支柱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要发挥保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用于提高职工退休以后的收入水平。
“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吸引、留住人才,促进人才流动,促进单位长远发展。”自治区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企业年金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企业职业年金缴费也可以在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我区一部分企业已建立企业年金,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均已建立了职业年金。 如何缴纳企业(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企业年金方案可以变更、终止,也可以中断缴费、恢复和补缴费。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从单位缴费归属个人账户权益的差异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年金建立开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经办管理,企业年金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企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只能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年金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也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直至发完为止,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其中任何一种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