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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771家企业缓缴2.79亿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新消息报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限又延长了半年,到明年底了,我们公司资金周转的时间又宽裕了很多。”听到最新的社保缓缴政策,宁夏天豹交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杨蕊说。此前,该公司办理了2022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费缓缴,金额450多万元。
1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我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达到771家,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保险费2.7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2.55亿元、失业保险0.11亿元、工伤保险0.13亿元,为缓冲疫情对企业运营影响、缓解企业现金流紧张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今年,国家和自治区加大社保纾困政策力度,不断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缓缴社保费政策。2次扩大实施适用范围,由最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企业,扩大增加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22个困难行业企业,进而最终扩大到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可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长缓缴和补缴期限各1次。缓缴期限自申请缓缴之月实施,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最初为2022年4月至6月、3个月,后延长为从申请之日起到2022年底。困难行业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困难中小微企业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明确到2022年年底。缓缴社保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较原来的补缴费截止时间延长了半年以上。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方面,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为了让惠企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全区人社、社保系统组织开展“三送五进”(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公告致全区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深入全区500多家企业,宣讲政策、举办业务培训,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社保需求,让社保缓缴降费等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岗位,受到了企业的普遍肯定。在具体经办上,大力推行“不见面、网上办”,开通“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网上申报功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即申即享”。(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