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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实施,可为老百姓带来这些便利!

发布时间:2023-11-21 来源:宁夏新闻网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近日有群众询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能给老百姓办事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

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回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实施,这是社保经办领域的一件大事。《条例》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经办原则,对于规范社保经办优化社保服务、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从为老百姓提供便利经办与服务方面来说,《条例》规定,减少办事证明材料,明确社保事项办理时限,要求加强有关部门与经办机构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给群众办事以实实在在的方便。诸如,《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等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用人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人依据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人申领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此外,《条例》明确要求,经办机构进行服务创新,加强社保经办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覆盖,加强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一体化”经办和“一站式”服务。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等等。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人民群众一定会享受到越来越便捷、越来越暖心的社保经办服务。(宁夏社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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