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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批10个银行网点试点“社银合作” 12项社保事项可就近办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 文/图)12月29日,在宁夏“社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宁夏人社厅分别与试点经办人社业务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自治区分行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人社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平台与渠道进一步拓展,群众办理人社事项更加便利。

签约仪式现场。

此次纳入“社银合作”业务试点的银行网点包括10家银行的10个网点,分布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经办业务包括出具参保缴费凭证、个人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待遇代发、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保卡申领等12项人社(社保)高频事项。协议签订后,“社银”融合效应将逐步释放,形成群众得便利、社保减流程、银行拓业务、政府优服务的四方共赢局面。

参观工商银行“社银合作”网点。

今年以来,宁夏人社系统在持续提升人社部门线上线下自主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梳理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探索引入银行等力量,稳慎有序开展人社服务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推动“社银合作”服务,促进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向银行网点延伸,拓展人社服务空间,增加人社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人社相关业务;破解人社服务渠道单一、工作人员不足等现实问题,缓解人社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同时,宁夏人社厅紧抓“社银合作”制度设计,按照统一资格条件、统一经办目录、统一经办规范、统一安全要求、统一运行保障、统一绩效评估、统一监督检查等“十统一”基本要求,制定了“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硬件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对合作银行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社保业务规范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宁夏人社厅紧抓“社银合作”制度设计,按照统一资格条件、统一经办目录、统一经办规范、统一安全要求、统一运行保障、统一绩效评估、统一监督检查等“十统一”基本要求,制定了“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硬件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对合作银行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社保业务规范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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