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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宁社保跨省协作 唤醒“休眠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华兴时报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近日,自治区社保局借助跨省合作平台,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制定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休眠账户”跨省协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省际间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努力实现“休眠账户”减存量、遏增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双方建立“采集比对、定期核查、宣传告知、协同处理”协作方式,主要处理好“已死亡一年以上个人账户资金未清退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已暂停缴费且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未合并计算待遇或清退的”两类情形“休眠账户”。由“休眠账户”属地经办机构提取相关信息,通过“社保服务跨省通”数据协作处理平台数据交换等方式,向协作省区发起协作申请,协作省区收到数据后与本地卫健、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获取并反馈参保人或参保人家属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缴费情况等信息。属地经办机构收到反馈信息后,在本地系统内进行标识并根据参保人不同情况,向其本人或家属发送业务办理告知短信,提醒其办理养老金申领、社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退回等业务。

《办法》还明确,协作双方将“休眠账户”相关业务办理纳入高风险业务范围,实行动态监测和季度稽核,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业务资料和数据信息管理,共同保障社保基金和参保群众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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