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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20 来源:华兴时报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21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宁夏金融监管局、宁夏证监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由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鼓励居民为未来的养老生活提前储备资金,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方案》明确,我区从202412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从银川市试点扩大到全区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自治区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要在现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不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种类,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根据国家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相关规定,在宁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发个人养老金领取功能模块,参保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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