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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社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人社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文件、社保基金预算、财务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020年,通过宁夏社保局网站公开发布社会保险政策文件类信息26条、工作动态信息69条,通过宁夏12333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条。其核心是聚焦社保战疫系列行动便民服务政策、措施。公开自治区人社厅安排的“两会”交办的政协委员《关于关于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功能的建议》办理结果1件。公开《宁夏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自治区社保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从源头规范政务信息制作,在公文办理中,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即时了解掌握文件公开情况,督促应公开尽公开。
(四)加强重点信息公开。以宣传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为重点,在局门户网站、宁夏12333政务微信公众号栏目,与中央驻宁和自治区内主要媒体密切配合,在新华网(宁夏频道)、人民日报客户端、宁夏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新闻传媒(银川晚报、直播银川微信公众号)上,大力开展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和给企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彰显政策纾解企业困难取得的成效。二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及时向社会传递社保声音,公开《宁夏人社厅、社保局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倡议书》、《社保业务网上办事指南》和“八办并举”应对疫情便民服务措施。三是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抓好群众关注的养老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社保卡地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综合应用、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进行多媒体多平台广泛宣传,促进社保政策公开透明。
(五)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栏目优化,健全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确保网站内容准确、链接有效、更新及时。二是借力延伸信息公开宣传渠道。与宁夏12333微信公众号和宁夏人社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人工服务不间断。加强地方联动,积极发挥全区人社社保系统网络传播矩阵的集合效应。及时把自治区社保的最新业务政策传播到最基层和群众身边。
(六)强化监督保障。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与主管部门工作联系,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部门管理单位不适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不适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适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吸引力还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公开内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稳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审核管理,确保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使其成为公众便捷、全面获取社保方面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报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