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做好社保经办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降费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重大政策、社保基金预算、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会议决定等信息。通过宁夏社保局网站公开发布社会保险政策及解读14条,政策宣传、工作动态信息106条。公开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结果1件。公开了2021年宁夏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情况、2022年补换第三代社保卡行政事业性收费41.47 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分别为院校教师和律师,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受理和书面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公文制发审核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为后续信息处理提供了依据。二是及时了解掌握文件公开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积极配合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框架体系,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设立了单位概况、服务清单、政策法规等14个子栏目,便于服务对象浏览。二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通信管理局、宁夏移动公司申请办理了宁夏社保局新网络域名si.nx.gov.cn,自2022年12月7日正式启用新域名。同时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健全监测检查搜索工具,确保网站内容准确规范、链接有效。三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宣传渠道。9月初精心组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参观宁夏社保卡服务大厅和银川市社保经办窗口,座谈交流,增强信任,凝聚社保工作合力,取得很好效果。同时,在巩固自治区主要媒体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指导市县加强县级融媒体运用,不断扩大社保传播力、影响力。

(五)增强基础保障监督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文件的学习与运用。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专业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工作能力。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按季度报送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仅适用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适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不够丰富,文字解说多,图片、动漫运用、短视频特别是直播方式运用的少,对社保政策传播和实际效果有一定影响。二是工作人员对新的传播手段、新媒体的学习还不够,制作应用能力需要不断提升。

针对以上情况,2022年我局在与媒体宣传报道合作中特别加强了图片、音视频(抖音)的应用。在9月举办的“政府开放日”活动中,邀请宁夏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直播60分”栏目记者进行现场直播,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对于在宁夏新闻广播民生热线播出的系统解答,除了直播时通知系统工作人员收听转发外,还对节目音频二次转发,扩大政策宣讲公开的覆盖面受益面。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强化新媒体传播手段的运用,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让人民群众更好理解享受社保政策,让政策真正发挥效用。

   六、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加强重点社保信息公开。2022年,为了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由最初的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22个行业,最终扩大到全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为了让这一重大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让企业和群众早知晓早申请早受益,及时向中央和自治区媒体提供我区政策调整完善和经办服务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宣传报道,全年重点宣传报道10多篇。同时制作纸质和电子宣传折页,利用全区人社、社保新媒体渠道,进行政策经办推送,加强“三送五进”活动,重点为企业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人员培训,现场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受到了企业遍认可。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险待遇认证、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工伤医疗费全区同城化即时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防范社保诈骗等社保事项,通过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新闻广播民生热线等,进行权威解答,视频、直播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有力地促进社保政策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了社保部门的公信力,树立了社保机构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二是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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