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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局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2年,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人社厅具体措施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快社保经办服务转型提质,以更加细致周到的举措,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紧紧围绕服务主体,深入做好社保经办重点信息公开

(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费率和缓缴社保费,待遇调整、参保政策等公开。重点是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及落实相关政策所采取措施和效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养老失业保险经办处、机关事业保险经办处、工伤保险经办处)

(二)工伤保险重点政策公开。工伤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政策、经办流程,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工作推进阶段性情况、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措施和效果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工伤保险经办处)

(三)社保经办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社保服务事项打包快办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养老失业经办处、工伤保险经办处、社保信息处、社保卡管理处)

(四)社保利企便民服务手段、渠道公开。宁夏网上人社大厅、“掌上12333”“我的宁夏”手机APP上有关社保功能拓展情况、操作手册更新情况,高频事项办理操作指南,社保卡惠民政策、服务网点、电子社保卡申领渠道。应对疫情社保办事重要方式、联系方式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社保信息处、社保卡管理处牵头,其他相关处配合)

(五)年度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情况公开。(责任单位:社保监控处牵头,其他相关处配合)

(六)自治区本级社保基金、部门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基金财务处)

(七)加强基金管理依法打击欺诈冒领社保待遇行为信息公开。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主动曝光,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责任单位:社保监控处牵头,养老失业经办处、机关事业经办处、工伤保险经办、社保信息处、社保卡管理处配合)

(八)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社保经办领域相关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二、紧盯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社会热点信息公开

(九)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全面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扩大公众知晓度,助力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十)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保领域支持乡村振兴经办政策落实情况文件,配合人社厅、乡村振兴局全面宣传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局相关处)

三、深化社保政策经办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十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程序在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局相关处)

(十二)推行多元化解读。通过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责任单位:局相关处)

(十三)加强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有关新闻媒体转发转载,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借助媒体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社会知晓率。(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四、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规范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覆盖面

(十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宁夏社保局门户网站为主,依托宁夏12333服务中心及其微信公众号、OA协同办公系统、“社媒联盟”宣传合作平台,不断推动社保经办宣传与政务公开工作融合发展。规范公开程序,注重公开时效。(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十五)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日常工作中人民群众咨询的社保高频事项、政策热点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等集中性问题,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做好回应回复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十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群众需求和工作规定、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工作,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

(十七)积极做好政府开放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的社保问题,组织举办好9月自治区社保局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社保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相关处配合)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各自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好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要对照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人员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统筹协调政务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及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及时督办整改。(责任单位: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切实规范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各单位要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从源头上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信息泄密失密。要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社保局门户网站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要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培训工作范围,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和理念,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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