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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保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以来,全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社保为目标,在制度创新、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升,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社保待遇稳步提升,基金监管不断加强,社保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积极发挥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截至12月底,全区社保参保总人数达到784.44万人次,同比增长6.62%。发放社会保障卡726.23万张,领取电子社2月保卡699.62万张。持续打好应对新冠疫情助企纾困稳岗“组合拳”,共为企业减缓社保缴费78.32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数据整理评估质量位列全国第三,养老“静默认证”做法被国务院信息转发,职业年金虚账做实经验被人社部转发,工伤政务服务打包“一件事”得到人社部和自治区领导肯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强化法治建设担使命。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区社保系统跟进学、全面学、深入学。及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研讨。一是坚持与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抓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辅导读本》的全面学习,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建立台账清单,加速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代会部署社保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相结合,3轮次40多名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围绕社会保险参保、待遇发放、收入提升、乡村振兴以及减免缓降社保费等热点焦点问题纾困解难。三是与推进社保重点改革任务相结合,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短板不足,完善工作举措,狠抓改革落地实施。四是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狠抓意识形态和依法经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双强双带”党建试点,形成每周一问、每月讲堂“终身学习品牌”,持续抓好经办窗口服务行风作风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社保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聚焦应保尽保促扩面。率先整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部门联动参保机制,动态更新参保数据库。坚持“五险”同步登记、社保费税务统征。签订参保目标责任书,强化扩面考核。补贴80.86亿元帮助24.6万名被征地农民按新政策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19.68万人、117.43万人、147.3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59%、105.79%和100.91%。为六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视力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13.13万缴费困难群体代缴社保费1053.22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三)完善社保体系抓改革。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出台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方案,印发考核奖惩办法,率先接入全国统筹系统,对11.2亿条历史数据核查整理。率先出台与缴费年限挂钩的丧抚费、遗属待遇、病残津贴政策,率先将灵活就业参保在职死亡人员纳入丧抚费政策保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完成中期评估。率先出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办法。全区552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数达到25.26万个。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出台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工伤康复暂行办法,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对全区104家协议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拒付不合理费用17.7万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预防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机制,及时保障工伤职工待遇。

(四)提升待遇水平强保障。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五年提标计划,人均标准246元。采取定额、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调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达到3872元。将正常退休人员和一次性缴费后领取待遇人员的取暖费标准分别提高至4563元和3055元。工伤职工伤待遇不断提升,月人均伤残津贴达到412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94.82万元。

(五)防范基金风险兜底线。强化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基金征缴率年均达96.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5.12%。开展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和提升年行动。率先建设财社一体化基金管理系统,成果被财政部在全国推广。率先实施养老金集中统一发放和发送提示短信,通过系统数据加密、全程批量处理,累计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00多亿元,发送提示短信1741.84多万条。

(六)优化经办服务惠民生。统筹制定《宁夏“数字人社”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夏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推进社保关系转移、待遇发放等17项业务“跨省通办”,80余项业务网上掌上办,281项业务不见面办,13项高频业务下沉乡镇就近办。率先建立工伤医疗“同城化”结算新模式并在全国推广。推行经办大厅综窗服务,非必要件容缺办,工伤政务服务、退休档案提前预审、正常退休人员审核等实行“打包一件事”。积极推行“静默认证”、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和高龄老人上门认证,年均认证率96.69%。积极开展手机大字号、语音版等“适老化”服务。率先打造电子社保卡主扫被扫“秒闪”宁夏模式,实现社保卡与残疾人证“卡证合一”。推进社保卡在文化旅游、图书借阅等领域一卡通用,各行业惠农直补、培训补贴等进社保卡。组织开展“社保卡惠民服务季”活动。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群体,推进全民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实施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

(二)完善制度体系,补齐政策短板。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制度。选择银川市先行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加快个人养老金发展。跟进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推动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三)坚持尽力而为,提升保障水平。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计划,稳步提高和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增机制。

(四)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开展基金中长期收支预算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坚持精算平衡。建立社保费征缴“统模式”,促进参保缴费。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违法行为。

(五)聚焦数字赋能,打造一体服务。健全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快办、跨省通办。坚持“八办并举”,推进综窗服务改革,扩大不见面服务范围,落实好“一门一窗一网一卡一次办结”服务承诺。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体系。拓展社保卡综合应用。实现社保异地经办、业务通办精准高效。完善养老认证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适老化”、人性化服务。

(六)统筹社保纾困,助力经济发展。紧扣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等形势任务,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加大“三送五进”政策宣传力度,统筹推进社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助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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