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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提升我区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水平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宁人社字〔2018〕75号

徐永豪、达英、张芳委员:

非常感谢各委员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关于提升我区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水平的208号提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我厅牵头主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协办。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办理好提案,我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208号提案列为厅重点提案,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办理,目前提案所列内容都已按时办结。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结合具体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异地就医结算一直都是老百姓的“痛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6年底以来,我厅在人社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列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实施,并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自治区和市县社保局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程对接联络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厅、局领导多次带队赴人社部、相关省区、市县以及医疗机构,沟通协商系统联网、政策衔接、资金清算以及业务经办等事宜,为尽快打通我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通道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快推进实施。按照人社部排出的时间表和工作进度要求,我区及时制定印发跨省结算百日攻坚战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具体到每一个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体系。按照“先区内后区外、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疗后补充保险、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后全面推进”的五先五后原则,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及时制定印发《宁夏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8个文件,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事项进行简化细化,规范明确,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我区先后实现了区内普通住院费用、门诊大病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区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区内异地“两定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实现了1327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2390家定点药店的职工个人账户异地刷卡使用。与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9487家,较好地满足了异地居住、异地安置、驻外工作学习和转诊转院人员就医结算需求。我区是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省份,是最早并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省份,“七个一”工作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四是解决好具体问题。为了及时解决好提案中所列的4个具体问题,我厅由自治区社保局负责,就医院垫资导致资金周转压力大问题主动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多次进行沟通协商,卫生计生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回复了协办意见。主动汇报人社部及社保中心协调解决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覆盖城市以及医保报销差异化问题,目前这些问题都已得到妥善解决。针对新规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我们已将其纳入到2018年社保工作宣传计划,通过采取网络与实地相结合,自治区、市县联动推进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异地就医政策及相关流程,切实维护群众的医保权益。

二、主动协调对接,强力推进提案办理

为积极推进提案办理高质量完成,我们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与协办部门及相关单位反复沟通协商,主动向人社部汇报,组织自治区社保局和市县积极推进实施。目前,4点建议事项都已按期办结,并主动向提案者作了汇报沟通。

(一)关于“严格执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周转金制度”建议。2017年2月,我区正式启动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实行预付金制度。今年初,自治区社保局已向各地级市分配了预付金使用额度,严格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由各市负责及时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结算资金,彻底由“垫付制”改为“预付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根据医疗机构支付的比重,科学合理确定预付额度,加强跟踪检查督导和考核,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在资金的拨付渠道上,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地进行改进流程,以满足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极大地缓解了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截至今年4月30日,累计完成跨省异地直接结算6374人次,基金支付9339万元,其中作为参保地与26个省份结算3819人次6308万元;作为就医地与25个省份结算2555人次3031万元。全区医保药店无障碍刷卡购药累计提供服务255万人次,个人账户资金结算2.3亿元。

(二)关于“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区市”建议。目前,我区与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对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均可实现直接结算,其中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从人社部公布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来看,我区赴区外就医相对集中的省份都在其中,而且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呈递增趋势,完全可以满足参保群众跨省就医的需求。

(三)关于“缩小全国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建议。我们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就提醒参保群众,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时可能会因医保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政策上的差异产生待遇差异,如参保病人结算时感觉报销差异过大,可先行自费后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再行报销,确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标准不降低。另外,在国家统一指导下,今年我们将组织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差异课题专题调研,查找造成待遇差异的具体原因,并就此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

(四)关于“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建议。我区十分重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经办宣传工作,正式启动之后,及时制定了政策宣传工作计划,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一是召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闻发布会。我区是第一个召开跨省异地就医新闻发布会的省区,召集相关媒体单位,协调厅局领导发布政策信息,相关业务处长解读政策经办业务流程,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联播”“直播60分”栏目,《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和新华网、宁夏新闻网、人社厅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宁医大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74家定点跨省医疗机构名单和已开通省市统筹区信息,方便参保群众了解、选择区内外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短信、微信、QQ和微博等网络手段,扩大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宣传,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组织宁夏电视台、宁夏广播电台、宁夏报业集团等媒体对本区跨省异地就医工作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宣传报道,深入解读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有序就医看病,享受相应待遇。三是2018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用人单位、进车站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近200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万多人次。在广场公园、农村社区、经办窗口、医疗机构、用人单位、车站、政务大厅等密切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共发放宣传折页(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十问)30多万份。

另外,针对外省新农合参保人员来我区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厅积极主动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沟通会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专门向我厅致函(宁卫计函发〔2018〕314号),提出了协办意见。全区已有8家医疗机构实现新农合参保人员来宁就医直接结算,分别是宁医大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中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截至目前,共为7个参合省320例患者提供了跨省结算服务,总费用677.6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218万元。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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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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