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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虎久强、李珺、段军章、马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两保人员信息共享的的提案,已按照政协提案办理程序,经我厅领导和主办、协办单位多次与各位沟通联系,并以818日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当面交流汇报答复的方式加快压茬推进办理。现就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及主要做法

两保人员信息共享提案是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交办人社厅办理的重要提案,厅党组将第66号提案列为重点提案,交由自治区社保局主办,社保信息处具体承办。受领提案办理任务之后,我厅将数据共享作为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重要抓手,通过办理提案,全面推动社保改革实施,更好地服务群众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站位。厅党组把提案办理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党组书记、厅长李晓波同志多次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厅专门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两上两下反复进行讨论,确保办理工作与各处职能任务紧密衔接,与业务工作密切相连,形成全厅系统办理工作一盘棋。二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人社厅提案办理任务下达后,社保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根据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任务、时间节点、推进要求、具体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三是成立专班,加强统筹。坚持提案办理一把手工程,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局综合处牵头、业务处室承办的四级责任机制,成立由厅党组成员、局长李明任组长,分管局长马军武任副组长,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社保信息处设立办公室,全程牵头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四是多方联动,精准办理。为切实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征求意见、办后跟踪回访,社保信息处与提案者虎久强副主席多次电话、微信沟通,了解提案背景意图,听取提案者办理建议,及时调整办理工作方向,完善工作内容,增强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协办单位多次沟通协商,就办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协办单位分别向我厅提交了书面协办意见,我厅充分吸收提案者沟通意见和协办单位意见,全部纳入办理工作之中,使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全面。五是当面沟通,实地对接。在积极推进办理、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74日,厅党组成员、局长李明同志带队,专程到固原市,与虎久强副主席进行了当面沟通座谈,介绍了提案办理进度情况,虚心听取了虎久强副主席的意见建议,随同人员进行了认真记录、整理并尽快落实。818日,我厅和社保局又以座谈会的形式,邀请了提案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各协办部门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当面沟通提案办理情况,吸纳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办理工作。六是积极采纳,深入办理。固原座谈会后,及时加强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卫健委、医保局的沟通对接,协商推进疫苗接种、核酸采集、就医数据共享,用于我区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工作。与此同时,将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协办单位,便于协办单位了解掌握和抓好工作推进。

二、“两保”人员信息共享工作推进情况

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我厅依托一体化系统,与自治区医疗保障新平台对接,达到社保医保参保人员数据共享,目前每天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的信息交换量达10万人次。同时,我厅积极拓展与人社部、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数据共享工作,最大限度拓展共享数据池,为两保人员信息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一)对接国家系统,获取部级数据。经过积极争取,顺利接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依托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全国社保数据共享。借助人社部与其他部委的数据共享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来开展业务,通过人社部比对查询系统,获取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的国家人口库数据,核验参保人员的生存状态和待遇领取情况;通过人社部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共享使用民航、铁路出行数据,作为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依据;通过人社部稽核考核系统,获取财政部基金数据,对疑似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二)对接厅局系统,获取部门数据。一是打通业务系统接口,充分发挥我区两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全力推进两保信息共享工作。与公安部门:公安厅于2015年建立全区人口信息共享库时向社保业务系统提供接口,社保业务系统可通过接口获取公安人口信息。近期,我厅人社一体化系统与公安厅全区人口信息共享库、宁夏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对接,可与公安户籍数据、身份数据实时比对,实现实名制办理社保业务,目前累计交互人员信息数据862万条。与税务部门:从2007年开始全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归税务部门,并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今近年以来,税务部门与社保部门开发建设了社保费税务征缴信息系统,进一步实现社保经费征缴及时到位,双方按照《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全部标准版V2.0)》联合开发建设了宁夏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目前正逐步将社保各险种上线运行,完全上线后可实现社保与税务的征缴明细数据实时共享交互,目前已共享100.95万笔。自治区医保局与税务局的对接,实现了税务征收相关信息的交换,给予了税务和医保共同办理的方便,截止至目前共办理税务征收业务173万多笔。二是利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国家、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制定全区人社数据资源共享服务目录,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向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社保人员基础信息、社保卡发卡信息、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参保单位信息等15项共享信息,累计共享数据9000余万条。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厅对接,实现了低保、边缘易致贫等特殊人员信息的共享,通过大数据进行困难人员身份自动识别和认定,我厅及自治区医保局共推送此类数据482.09万人次。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共享行政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当事人等信息共2621条,与自治区残联共享31.51万人次,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共享14.02万人次。三是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监狱在押罪犯信息共享和社会保险待遇问题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签订《监狱在押罪犯信息共享协议》,对600多万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获取服刑人员信息。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死亡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通过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获取死亡人员信息。对涉及疑似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规范程序下发市县稽核追缴。

(三)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一是在数据共享前,坚持最小可用原则,审批环节层层把关。二是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目标任务、管理责任,防止因数据管理不严,出现使用不当等问题。三是在数据共享过程中,遵循谁提供、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人员管理及授权、访问、传输、使用的全流程审计,对数据共享的类型、方式、内容、对象、条件等进行规范,整个共享流程可追踪监督,杜绝数据外泄、出现不安全隐患。

三、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提供的数据不够及时、完整、准确。由于各部门数据参差不齐,在共享使用过程中,还不够及时、完整、准确。二是通过接口实时共享部门数据难度较大。各单位信息系统不相一致,有的归口国家部委管理,本地没有权限;有的没有全区统一信息系统,我厅无法与其建立系统接口,实时共享数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推进社保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我厅将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办理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卫健委、医保局沟通对接,推进落实疫苗接种、核酸采集、就医数据共享,用于我区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工作。与司法、卫健部门对接,尽快建立数据接口,实时共享服刑人员、死亡人员信息,提高数据共享的及时性、有效性,做好防欺诈冒领工作。

二是以涵盖行政部门基金监督、经办机构专项监控、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的大监管体系为目标,筹划建设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系统,打造人防、机防、技防的智慧监管体系,提高两保人员数据共享质量。

三是依托人社一体化系统,着力打造数字社保,建立了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一体联动应用体系,推动社会保险业务一网通办、一窗综办。

四是以宁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金保二期工程为契机,坚持超前设计、一体应用、数字化经办,全面构建一拖三社保基础数据库,在1个数据中心的总体框架下, 搭建了1个自然人员基础信息库、1个法人基础信息库,1个低保、重残、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身份人员库。实现社保经办信息系统功能统一、体系支撑,线上线下一体经办。借助自治区政务事项四级四同101项社保业务分级管理,统一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全区所有社保窗口业务前台综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核,进一步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

五是打通部省市县乡五级经办网络,建成全国社保公共服务一张网,依托这张网,我区参保群众在全国范围内,可就近、快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打通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i银川”APP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起以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系统为核心、各类政务服务渠道为触角,同源发布、同步应用、覆盖全区、辐射全国的宁夏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参保群众可通过多个平台、多个渠道,选择自己熟悉的办事方式办理社保业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你们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信息处

联系人:张卉  

联系电话:(0951509922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825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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