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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101线至中黑一级公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S101线至中黑一级公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固人社发〔2010〕463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09〕74号)规定,经审核,你市已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该建设项目共用地,其中耕地,涉及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吴磨村、胡大堡村、南屯村农户274户。你市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29号)精神及规定程序,对建设项目征地范围涉及的农村居民采取一次性征地货币补偿、留有必要耕地的办法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请你局认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后续保障服务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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