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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人社函〔2014〕39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精神,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和统一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简称《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负责经办,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协助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档案按照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在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框架下,统一经办标准、统一规范操作、统一信息管理,经办内容包括参保登记、费用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 参保登记

第四条  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初审手续,填写参保资格确认表(各地自行制作)。

(一)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历年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地的征地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各地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对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初审后,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复审,复审无误后,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当地社保局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将本人携带的各项资料复印留存,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第三章 费用缴纳

第六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局要设立专门的预收账户,预收其个人缴费及政府财政补贴资金。预收帐户单独建账,用途仅限于归集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一次性补贴资金,不得发生其他收支业务。收到个人缴费及政府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暂收款—个人缴费或暂收款—政府一次性补贴。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账务处理为:借:暂收款—个人缴费或暂收款—政府一次性补贴,贷:银行存款。

第七条   被征地农民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领取《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通知单》(附件1),并到指定银行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凭证为三联票据,银行加盖印章后,缴费个人与指定银行各留存一联,另外一联由银行返回社保局,由社保局在信息系统中做个人缴费到账处理。

第八条  社保局应将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情况及时汇总,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汇总表》(附件2)。市、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财政补贴资金全额划拨到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在金融机构设立的预收账户。财政补助资金到账后,在信息系统做到账处理。

第九条   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到账后,生成并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并将电子信息传输到税务征缴系统。核定表交预收账户所在银行,由预收账户所在银行向税务部门清缴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条  社保局要加强业务和财务数据核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应及时对缴费情况进行登记确认,主要包括缴费状态、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缴费银行等。

第十一条  预收账户生成的利息按季度转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并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计入“利息收入”科目。

第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局应将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生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明细表》(附件5),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汇总表》(附件4),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政府一次性补贴资金全额划拨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社保局依据财政部门加盖印鉴的到账复印件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四章 个人账户记账

第十三条   社保局为每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所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数据必须存入社保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库。

第十四条   被征地农民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其个人一次性趸缴费用不计入个人账户。没有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一次性趸缴费用按历年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记录缴费信息,个人缴费超出个人账户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一次性补贴。以后年度正常缴费的年限、个人账户与趸缴计入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   被征地农民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承担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不计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征地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及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参保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余额。

第五章 待遇计发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 对已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含70周岁以上人员),当月缴费(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次月领取待遇,个人缴费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其待遇标准统一按缴费年限15年、平均缴费指数0.6、一次性趸缴15年的个人缴费作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分别计算养老金后计发;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以后年度正常缴费的年限及个人账户与趸缴计入的个人账户及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缴费指数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算,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金及其他待遇均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对于已经达到或领取待遇的人员从政府缴费补贴到位的次月起,重新计算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政府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及其他待遇均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2014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社保局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由自治区社保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通知单

   2.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明细表

3.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汇总表

4.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汇总表

5.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明细表

附件1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通知单

单位(乡镇):


姓名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

趸交年限

个人缴费金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经办人:

日期:

收费银行(盖章)

经办人:

日期:


注:此单一式三份,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各留存一份。

附件2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汇总表

归属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档次

人数

个人缴费

财政补贴

合计

5年

10年

15年

小计

合计


附件3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明细表

收费银行:                                 归属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趸交年限

个人缴费

财政补贴

合计(元)

金额(元)

状态

金额(元)

状态

合计

   人


附件4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汇总表

归属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档次

人数

财政补贴

合计

5年

10年

15年

小计

合计


附件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明细表

                                 归属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趸交年限

财政补贴

合计(元)

金额(元)

状态

合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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