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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保局关于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宁社保函〔2022〕3号


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社保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核定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948240元。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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