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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保局强化政务督查提高执行落实效能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自治区社保局强化政务督查提高执行落实效能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持续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自治区社保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厅里有关要求,制定《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立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综合处设督查室,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督查工作,促进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暂行办法》对政务督查工作的原则、组织机构、督查内容、督查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按照“立项、交办、督办、反馈、归档”五个基本步骤,重点督查重大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民生计划和效能考核任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群众信访等情况,对重点工作全程跟进督查。同时,建立定期反馈、专项督办、汇总分析、通报考核等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督查方式,实行“周清理、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每月汇总编发《督查专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与承办单位年度效能考核及个人评先挂钩。

下一步,督查室将细化工作职责,完善督查台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流程,狠抓落实,推动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自治区社保局综合处  刘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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