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自治区社保局以“六个强化”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社保局高度重视,着眼“四早”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厅党组的安排部署,人社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李明带领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处长提前结束春节休假到岗上班,相关重点岗位人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和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了全区社保经办服务事项通知,引导群众减少到大厅窗口办事,采取线上模式办理社保业务。同时,加强应急值班和排查信息动态上报,对机关办公区域加强卫生防护,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防控体系,积极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社保力量。
强化大局意识,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社保系统首要头等大事,按照自治区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等各项要求,及时成立局防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采取分兵把守的原则,明确了各小组的职责任务,抓好区本级疫情防控和社保经办业务工作。由局长牵头组成市县(区)经办业务督导组,全面指导基层经办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1月21日,将自治区和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全局每名干部职工;1月23日第一时间转发了人社厅关于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2月2日印发了《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20〕2号),从提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提出严格要求。
强化防护意识,健全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延长春节假期和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各个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值班室进行了全面消毒清洁、通风,为应急值班人员配备了一次性值班用品。根据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在红外测温计、口罩、手套、消毒液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联系购买,全力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的个人卫生防护和安全工作,安排专人对到岗人员测量体温,通过网络、微信、短信、OA协同办公系统等各种渠道假期疫情防控教育提醒,假期日常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为民意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协商,探索通过电子加密邮件等方式进行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申报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要求,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强化便民意识,推行“不见面”办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暂停了区本级3个经办大厅集中线下业务办理,认真梳理优化流程,简化群众办事手续,推行“不见面”网上办理、“预约办理”,鼓励探索推行“容缺办理”,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网上人社”办理参保增减、缴费核定、社保证明获取等17项社保业务;通过“我的宁夏”APP平台办理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核定、缴费、资格认证等27项社保业务;通过“掌上12333”办理各项查询、养老金测算等25项业务;通过使用电子社保卡,在外出就医、购药时“非接触”扫码挂号、划价、结算。
强化关怀意识,开辟工伤待遇落实绿色通道。对预防和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优先办理,快办快结。涉及医疗救治、属于参保地的,要求各地通过工伤保险即时结算系统和财社一体化系统即时结算和清算,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助、医院垫付的工伤医疗费不拖欠;属于非参保地的,在区内尚未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情况下,要求各地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及时落实相关工伤待遇。鼓励各地采取网络、微信、电话报备等多种方式开展便民服务,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手工报销工伤医疗费的,实行邮寄方式报销。
强化值守意识,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启动信息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联络协调和24小时值班值守,随时处置疫情防控、系统运维和业务经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社保信息网络安全“日报告”制度,加强医保、电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就诊就医各项信息的记录、处理工作,加强网络运行值守,确保信息系统传输顺畅,确保“网上人社”“我的宁夏”“掌上12333”等群众网上办事通畅,确保工伤、医疗、养老等各项待遇计算、申请、支付、结算、划拨等业务顺畅办理,保持全区良好的就医购药秩序。